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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缴跨年增值税未按期申报税款怎么做账?

编辑:佛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4-15

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规定,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,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,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,不论款项是否收付,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;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,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,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。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一、税款滞纳金:

借:营业外支出-税款滞纳金

贷:银行存款

二、补缴增值税

1、应缴未缴的

按正常做:

借:应交税费-增值税

贷:银行存款

2、经税务检查,额外需补缴的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

贷:应交税费-增值税-税收检查调整

缴纳

借:应交税费-增值税-税收检查调整

贷:银行存款

(也可不用应交税费,直接做分录为: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

贷:银行存款)

三、补缴所得税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

贷:银行存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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